释义 |
法律主观: 犯罪是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两方面的因素作用于犯罪时谁为主次,或许要具体分析,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犯罪的发生离不开主观因素的作用。如同一个人面对疾病,他可能受到感染,也可能不被感染,这时起决定作用的是这个人自身机体的免疫力。打预防针、服免疫药,当然是增强机体免疫力的有效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是以增强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现象的免疫力为目的的一剂良方。在这剂良方中,加强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基础地位。 思想品德教育是各项教育的基础。它以培养未成年人“五爱”思想情感、文明的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目标,通过父母和老师以及社会的共同行动予以实施,对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保证人才培养的正确方向起主导作用。从1986年开始的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举措,对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有着重要意义。实践证明,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做得好的地区和单位,犯罪率就会得到有效控制。我们通过实地考察北京通县马驹桥镇中心小学和广西北海市第七中学等学校,更进一步加深了这个认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规定,正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特别提到要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教育。预防犯罪教育是指以培养未成年人守法意识和对犯罪的防范意识为目的的教育。它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础工作。未成年时期的犯罪(也包括一些严重违法行为)依年龄不同而有不同特点(如年龄小的常行窃,年龄大的常抢劫),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应当根据不同年龄、结合常见多发犯罪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通过教育,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和家庭、他人和集体、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抑制和消除犯罪冲动,减少犯罪的发生。预防犯罪教育一如预防疾病须增强机体免疫力,领域不同,但道理相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