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爱卫办是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于2013年3月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承担。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成员包括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中央宣传部等32个单位。 爱卫办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研究拟订全市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 4、组织实施全市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全市城乡除"四害"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活动。 7、组织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8、组织协调县(区)、有关部门和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 9、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自2015年开始,全国爱卫办启动爱国卫生立法研究工作,在委托研究、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了《爱国卫生条例》(草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下一步,全国爱卫办将把此项立法作为重点工作予以积极推进。 教科文卫委经研究,同意全国爱卫办的意见,建议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修改完善过程中,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所提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