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丘安置房六期是给谁的?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石湫安置房六期建设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和范围 依据《关于石湫镇人民政府新建“拆迁安置房六期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溧发改审[2014]286号),本地块拟用于石湫安置房六期项目建设,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的情形。 拟征收地块位于石湫街道石湫社区严家组,东至中心河路,西至新河北路,北至华山路,南至石山路。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1.8598公顷,其中农用地1.8588公顷(其中耕地0.0238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001公顷。 三、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二级区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按照溧人社[2019](38号)文件执行。 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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