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户口平迁办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成都户口平迁办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综上所述,我们都知道城市发展越快,城市的区域划分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大城市通常都有主城区以及相邻城区的划分。由于工作一般集中于主城区,因此也有不少人想要将户口平迁至主城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