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女儿名下有车有影响吗 |
释义 | 有影响。 一、低保户女儿名下有车有影响 1、当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时,才可以享受低保。如果家庭能够买车,就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就不可以继续享受低保。 2、买一辆汽车是需要花费不少钱的,这些钱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没什么,但要是对拿低保的贫困家庭来说是相当多的,如果有能力买得起汽车,那么说明经济收入也是有一定水平的,不可能是在当地的最低收入水平之下,所以,如果发现低保户买车,那么是有可能会取消低保申请的资格的。 3、当然,这个也不是绝对的,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是什么,每个地区的规定也不一样,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对待。 二、低保户评定标准 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 三、低保户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四、低保户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 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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