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患上重大疾病时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然而不如实告知和隐瞒病史等行为将导致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不充分或存在不公平情况,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甚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公司拒绝承保或者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五十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原则。”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对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得推诿、拖延、无理拒赔或者少赔。” 因此,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和健康状况,遵守诚信原则。而保险公司也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得无理拒赔或者少赔。如果保险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而拒赔,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