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省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安徽省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规定的是诈骗5000元的才会立案。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3、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千元为起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五十万元为起点。 4、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具有下述相关情形而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配置刑罚的除外),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①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②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③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④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⑥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⑦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⑧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确定量刑情节调节比例 (1)确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诈骗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可适当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