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的法律责任:1、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2、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3、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4、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风险提示:经营者的混淆行为有以下几种: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4、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经营者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有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法律责任:1、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的各项规定。风险提示:经营者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有以下几种:1、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2、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3、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4、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股东不能实施什么行为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如果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行政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要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来实现。行政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刑事责任: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 哪些是经营者的贿赂行为 经营者的贿赂行为有以下部分:(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风险提示:经营者贿赂他人的法律责任:1、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2、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股东不能实施哪些行为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陈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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