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害环境资源的罪名 |
释义 | 律师分析: 附条件不起诉应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1)主观方面恶性较小,或具有过失、受骗、被胁迫等; (2)平常表现较好,属偶发性犯罪的; (3)犯罪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不具有重新危害社会或者串供、毁证、妨碍作证等妨害诉讼进行的可能; (4)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5)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流窜作案、有固定住址及帮教、管教条件; (6)犯罪嫌疑人与被害方均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无异议的; (7)公务员利用职权犯罪的,不得附条件不起诉; (8)对案件的追诉并不存在特别的公共利益,放弃追诉不会严重损害一般预防和正义观念; (9)涉嫌罪名不属于下列范围: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严重破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严重危害人身安全和人体健康的伪劣商品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大环境污染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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