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 追尾 扣分吗 |
释义 |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和违反交通规则不属于同一种关系。如果当事人要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那必定是违反了交通规则。在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同时,当事人还会受到交通法规的处罚。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按照违反交通法规的具体情况,给予扣分和罚款。 一、追尾全责罚多少钱 车辆追尾全责属于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进行赔偿之后,是不需要扣分和罚款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您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里有一个法律上的一事不二责的原则。也就是说,您已经为自己违法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当事人的,付出了违法成本,就不再进行处罚了。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二、电动车逆行相撞责任谁负责 若自行车正常行驶,因电瓶车骑行人逆向行驶是违反交通法规定的,具有过错,因此应当由电瓶车骑行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肇事逃逸导致人轻伤怎么办 人轻伤但是肇事逃逸一般不构成犯罪,其后果为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还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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