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外同居的认定: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收集婚外同居的证据如下: 1、对方签订的保证书; 2、婚外同居双方的同居生活照片、录音录像; 3、婚外同居双方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录; 4、证人证言。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 (二) 实施家庭暴力 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