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养老金可以分割吗 |
释义 | 夫妻一方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要求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法院不支持。然而,如果婚后夫妻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婚姻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法院将予以支持。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拓展延伸 离婚后,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养老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首先,要明确养老金的性质和归属。如果养老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通常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划分。双方可以通过达成协议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或分割方式,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进行分割。在划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双方的贡献、财产状况、养老金的价值等因素。此外,还应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最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选择将养老金进行现金分割、转移、划拨或设立专户等方式进行处理。 结语 离婚时,未满足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的一方不能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缴付了养老保险费,离婚时可以主张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养老金应遵循法律规定,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划分,考虑双方贡献、财产状况和养老金价值等因素。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可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最终可选择现金分割、转移、划拨或设立专户等方式处理养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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