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是同居关系,二人间没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其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二人想恢复夫妻关系,那么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去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即可。 一、无效婚姻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的。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什么叫近亲婚配 近亲婚配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之间通婚。但近亲之间结婚的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所以此类婚姻为无效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没登记有共同财产吗? 夫妻未登记有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属于同居关系,那么在同居期间双方获得的财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一方能证明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如果是一方在同居前自愿赠与对方,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同居关系结束时不分配个人财产。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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