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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协议离婚该如何办理手续?
释义
    协议离婚手续如下:
    一、申请。想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二、进行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有一方当事人撤销离婚申请的,程序结束。
    四、经过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是否符合离婚条件。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一、最新离婚冷静期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吗
    离婚冷静期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不可以。如果双方协议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届满以后,双方需要在三十日内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在三十天内没有申请的,就会被认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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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