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
释义 | 一、夫妻双方怎么办理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办理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夫妻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如何生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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