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认为协议离婚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双方共同签署的协议形式是多样的,既可以自己拿一般的信纸签订,也可以到民政部门领取格式形式的文本,还有很多人为防止以后纠纷的发生会请律师代为拟定。但不论何种方式,协议内容对于离婚的意思表示、财产的分割、小孩的抚养、债权债务的承担都应该明确具体。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