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加强创新基层基础工作。必须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把人力、物力、则力更多投到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夯实社会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工作,尽可能从源头上弱化、减少、防止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发生。 2、加强社会自治、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社会管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不是大包大揽,必须发挥社会自治、公众参与的作用。要从过去亲力亲为重管理向现在放手放权重服务转变,形成“一委一居一站”的管理模式,让政府成为群众的“娘家人”,组织群众自治,收集利情民意,更好地发挥群众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不定期的开展一系列社会活动,加强与群众间的沟通交流,对热心参与的群众予以表彰,引导群众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力度。 3、及时解决民生工程问题。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人民幸福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息息相关,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难点,也是加强、改善社会管理的重点。解决民生问题,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各尽所能,各得其所,人尽其才,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衣食无优。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题,进一步处理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促进社会环境的优化、良好社会心态的培育和社会凝聚力的增强。社区卫生惠民工程要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总目标,完善城镇职工、居民深疗保险制度,提高基本民疗保障水平。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大行车密度,提高准点率,缩短候车时间。住房保障工作要取得“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的效果。 4、提高社会人口管理。随着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城乡结构的调整转型,社会的开放性、流动性大大增强。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务工。我国市人口总量的增加,主要源于流动人口的不断涌入。目前我街道的流动人口总数达1. 12万人,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完善管理的原则,必须把社会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将流动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对流动人口采取定期登记和不定期检查,真正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管理好。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培训、就业、居住、就医、了女就学等问题,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触入辖区的社会生活。定期组织区域内的流动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党校培训,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不和谐等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五条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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