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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彩礼返还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释义
    彩礼返还的基本条件及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注意事项。彩礼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三种情况下可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应注意习俗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问题。彩礼返还应以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判断依据,已结婚原则上不予返还,但特定情形下支持返还请求。对于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时可考虑返还。
    法律分析
    一、彩礼返还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彩礼是男方在结婚时赠与女方的,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
    2、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
    (2)双方虽然登记结婚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彩礼方离婚后生活确有困难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二、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
    1、“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
    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3、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
    (2)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
    (3)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4、“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1)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
    (2)所谓绝对困难是指实实在在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的。
    结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彩礼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条件包括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等情况。在处理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问题时,应注意彩礼一般限于婚前给予,并结合习俗和法律规定判断是否返还。此外,对于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情况,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合法权益。最后,对于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需要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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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