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上市公司收购股权的方式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一、要约收购的主要程序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三)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 (七)股票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 二、怎样接受要约收购? 应该通过下列方式来接受要约收购: 1、收购人,则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2、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 三、民营企业并购有什么规定呢 法律对民营企业并购规定如下: 1、取消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行政许可; 2、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除构成借壳上市外,全部取消审批; 3、简化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审批的情形; 4、完善了并购重组股份定价机制;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允许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实施并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六十五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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