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生效超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
释义 | 保险合同生效超两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头版人与保险人基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合同生效可以理赔吗 根据不同险种,会有一个等待期的设置,如果存在等待期,那就是保险合同生效日后,且过了等待期后,才承担责任。如果不涉及等待期的问题,那么只要是保险生效日后发生的符合保单责任的事故,都会理赔。反之,则不会理赔。切记,一切以保单为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解除保险合同时如何退还保险费 1、投保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2、保险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扣除应收部分后,退还保险单剩余的现金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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