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变更保险合同条款和保险费率。但是,在变更保险合同时,应当提前向投保人告知变更条款及其效力、变更原因等内容,并征得投保人同意。如果投保人不同意变更条款,则可以按照约定终止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四条 保险人变更保险合同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提前向投保人告知变更条款及其效力、变更原因等内容,并征得投保人同意。投保人不同意变更条款的,可以按照约定终止保险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二)履行合同已经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三)在订立合同时,对方利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的。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可以根据约定拒绝保险公司的变更条款,如果保险公司坚持变更,投保人可以按照约定终止合同,或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