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妇女罪的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拐卖妇女罪的认定具体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是拐卖妇女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贩卖人口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贩卖人口罪量刑标准: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主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 4、诱骗、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妇女卖给他人强迫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麻醉绑架妇女、儿童; 6、以出卖为目的盗窃婴幼儿; 7、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8、把妇女、儿童卖到国外。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拐卖妇女罪的界定 1、拐卖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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