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小区停车收费合法么? |
释义 | 拆迁小区收停车费是合法的,但是应当经过备案,而且要有物业管理合同。 但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 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务成本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而且拆迁小区是否可以收取停车费首先要看停车位的产权是不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是业主共有的就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洽谈,如果物业合同里包含了停车管理,就该收费,收费标准由业委会和物业单位洽谈结果为准。 一、停车不交钱会应该怎么样? 1、停车扫码不支付的后果将会影响个人的征信,且逃费车辆将不能进行年检。一般缴纳停车费有一定时间限制,不缴纳停车费将会产生罚款。 2、停车费应在车辆驶离车位后缴纳,最长缴费期限为30日,逾期未缴费的,依据有关规定,由区停车管理部门催缴停车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停车人处以200元或500至1000元罚款。 二、停车费收取标准是怎样的? 1、停车场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 2、占道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时段由21点到次日7点改为19点到次日7点,延长2小时; 3、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放15分钟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目前,在全国绝大多数城市,都鲜有业主免费停车的情况。《民法典》中确有小区公共道路等场地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但并不意味着就不用交费,这是对法规的曲解。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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