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职务犯罪的经济损失应由犯罪人赔偿。经济损失的证明应由公诉机关提供,但如证据不足,则需要有损失方提供证言或其他证据。但若损失方无法提供证言,也不影响公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损失实际发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公诉机关应当负责收集、固定、鉴定、分析、说明证据,阐述证明前述罪行的事实和证据的证明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或者法律理由负有举证责任。但是,法律规定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作为证人证言,对事实有特殊知识的,应当予以采纳。若没有证人证言,或证言不足以证明事实,可以通过其他证据证明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