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不给利息可以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借款人不给利息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借款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 借款人拖欠利息可否解除合同 借款人拖欠利息经催告拒不支付的可以解除合同。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债权人,债务人拖欠利息的债权人可以先行催收,经追讨拒不支付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赔偿损失,依法解除借款合同。 借款人拖欠利息可否解除合同 可以解除。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借款合同利息过高可以解除吗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须要符合相关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拖欠利息债权人可以解除借款合同吗 拖欠利息债权人可以解除借款合同。债务人拖欠利息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如果经催告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利息的,债务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借款合同。 拖欠利息时能解除借款合同吗 借款人拖欠利息时出借人能解除借款合同。借款人拖欠利息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借款人经追讨后仍然不支付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借款人赔偿损失。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李君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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