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充医疗保险流程 |
释义 | 一、补充医疗保险流程 办理条件1)补充医疗保险已参保,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在参保期限内;2)符合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办理程序 补充医疗保险结算人员受理并验收参保人员所持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入机查询由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打印受理单→随时查询基本医疗是否与医院结清费用→待基本医疗与医院结清费用后→通知参保人员持相关资料办理结算手续→核对报销资料是否齐全→补充保险结算人员进入中心手工报销窗口进行费用结算→专人复核并签字后→打印拨付费用确认单→根据拨付金额大小按权限报分管领导审批→本人签字确认→拨付金额由银行自动结转到个人存折(卡)上。 三、所需材料 1、成都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单[办法(一)、办法(二)、办法(三)]原件; 2、出院(死亡)证明(或病情诊断书、或特殊疾病审批表);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4、住院费用结算票据 ;5、住院医疗费统筹支付结算表 ;6、身份证(本人及代办人)原件及复印件、患者本人银行(工、农、建行)存折号或卡号; 7、未参加基本医疗(或行业统筹或本年度基本医疗累计报销金额已超封顶线)的人员须提供上述2、3、4资料原件。基本医疗关系在异地的人员无法提供原件的则需提供由所属医保局出具的相关报销证明。 四、扩展内容 (一)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 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是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定点医院与基本医疗相同,能够充分的补充社会医保的不足,同时也可以适当的增加医保项目。相比而言,补充医疗保险的缴纳费用更高一些,但报销限额也更高。参保人符合报销规定的门诊、急诊、住院、药品等基本费用在医保报销之后,可以由补充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资料 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在不同的情况下需要准备不同的资料,分别是住院和门诊。 住院需要准备的资料是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医疗费收据原件,住院医疗收费项目明细原件;出院小结(由医院提供并盖章);病历复印件盖医院章(需要用伤者身份证原件到医院医务科复印);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有社保报销的需提供社保理赔分割单(即社保已给付金额的原始凭证或其复印件上加盖已给付费用单位的财务印章),保险公司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按约定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 门诊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是医疗费收据原件(附门诊医疗收费项目明细);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医疗手册,处方,检查单,化验单等原件。 (三)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整理单据:收据、处方、治疗费用单等等; 2.填写相应的申请单,并签字确认; 3.将报销单据连同《报销申请单》一起邮寄或送至国企公司; 4.国企公司收到完整的报销材料后5个工作日完成报销,同时将报销分割单发送给申请人; 5.申请人收到报销分割单之后,查询招商银行一卡通账号,确认报销款是否已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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