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北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
释义 | 基层工会要督促建会单位按每月全部员工工资总额的2%拨缴工会经费,并按照基层工会留用60%、上缴上级工会40%的比例分成(另有规定的除外)。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员工群众和工会工作服务的方向,多为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广大员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基层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特别是严格执行全总经费支出“八不准”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工会经费,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服务员工群众和开展工会活动以外的开支。各级工会应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遵纪守法。坚持落实有关规定。 2、经费独立。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 3、预算管理。坚持落实规定的要求。 4、服务员工。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 5、勤俭节约。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6、民主管理。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接受成员的监督。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枝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员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员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