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金和生育津贴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各自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资金来源。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女职工分娩或者流产,享受生育保险金; 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继续做好社会抚养费工作的通知》规定,生育津贴是针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家庭提供的一种社会救济措施; 3.《社会抚养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生育津贴由各级财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4.《北京市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生育保险金由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生育保险金是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纳,女职工分娩或者流产时可以获得,而生育津贴则是由财政提供的社会救济措施,针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家庭发放。两者的资金来源和适用范围不同,需要区分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