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程序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程序,重点突出了出口商品检验的流程。商检机构受理报验后,进行抽样和检验,并签发证书。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为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和另一类不属于上一类的进口商品。 法律分析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关于出口商品的检验,其程序如下: 1、商检机构受理报验。首先由报验人填写出口检验申请书,并提供有关的单证和资料,如外贸合同、信用证、厂检结果单正本等;商检机构在审查上述单证符合要求后,受理该批商品的报验;如发现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有关条款。 2、抽样。由商检机构派员主持进行,根据不同的货物形态,采取随机取样方式抽取样品。报验人应提供存货地点情况,并配合商检人员做好抽样工作。 3、检验。检验部门可以使用从感宫到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各种技术手段,对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形式有商检自验、共同检验、驻厂检验和产地检验。 4、签发证书。商检机构对检验合格的商品签发检验证书,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出口企业在取得检验证书或放行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报运出口。 根据进口商品登记规定,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两大类。 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到货后,由收货、用货或其代理接运部门立即向口岸商检机构报验,填写进口货物检验申请书,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有关资料和单证,检验机构接到报验后,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合格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海关据此放行。 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向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合同约定的检验:根据进出口商品的合同,由买方或其代理人委托卖方或其代理人进行检验。 2. 检验机构的检验:检验机构根据合同约定的检验方法和技术,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 3. 检验结果的告知: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进出口商品的买方或其代理人。 4. 检验结果的认可:进出口商品的买方或其代理人应当认可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认可结果通知检验机构。 5. 检验结果的执行: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合格或不合格的证书,并根据检验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上程序是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基本流程,旨在确保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保护买方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对于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如下:商检机构受理报验,抽样,检验,签发证书。进口商品的检验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列入《种类表》和合同规定由我国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进口商品,另一类是不属上一类的进口商品,由收货、用货或代理接运部门向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报进口商品检验,自行检验或由商检机构检验,自行检验须在索赔期内将检验结果报送商检机构,若检验不合格,应及时向商检机构申请复验并出证,以便向外商提出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第二章 进口商品的检验 第十一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前款规定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前款规定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或者发货人申请,经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予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1修正):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商检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许可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检验机构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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