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损坏立案金额达到五千便可立案。 如果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不仅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还涉嫌触犯刑法,可能会构成犯罪,不仅要进行民事赔偿,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金额虽未达到犯罪标准,但实施毁坏达到三次以上的; 2、故意煽动和纠集他人毁坏公司财物且人数超过三人的; 3、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财产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 4、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其他情形严重的后果的(比如造成他人心理、精神方面的伤害等)。 被害人的财物被故意损毁的,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进行侦查。 故意的损害公私财物不但要承担治安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赔偿的方式可以是将损坏的财物进行维修好,可以达到使用状态;或者是根据财物的价格进行原价的赔偿;还可以根据财物的价格进行折价的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