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电梯的使用年限有特别的规定。我国部分地区,例如北京市出台地方性法规,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年限是15年;有备用梯使用年限是18年。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北京市住宅电梯报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发展,住宅电梯数量逐年递增。与此同时,一些使用年限长,制造、安装质量较差的电梯仍然在运行中;这些电梯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为保证住宅电梯安全运行,规范电梯的报废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电梯使用单位(含电梯产权人和电梯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住宅电梯的管理,依据本单位电梯的实际情况,结合本规定制定电梯更新改造计划,对严重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老旧住宅电梯及时进行更新或改造。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梯应报废: (一)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 (二)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的; (三)主机和其它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z设备已经过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工程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折旧残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