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如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丈夫生意欠债的责任?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需夫妻共同偿还,非共同债务妻子不需偿还。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生产经营债务和共同生活所欠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需综合考虑金额、次数、用途、收入等因素。书面协议只对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可要求妻子承担清偿责任,但妻子可依约定向丈夫追偿。 法律分析 一、丈夫做生意欠债妻子该承担吗 丈夫为做生意借款,妻子是否要偿还,就要看,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需要根据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共同经营的身份。借款的实际用途。不知情一方是否因此受益,等因素综合考量。如果符合上述情况,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共同债务。就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相反就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妻子是不需要偿还的。 无论是约定共同财产制或法定共同财产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或事后追认,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对应夫妻共同财产,是应以其共同财产承担的债务,且在夫妻之间不分份额地共同承担。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夫妻“共债共签”,或者是一方事后追认; 二是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三是夫妻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二、夫妻一方欠债,如何认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家事日常代理是指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判断标准往往需要结合债务金额、举债次数、债务用途、家庭收入状况、消费水平等。 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债务金额明显超出债务人日常消费水平; 2、债务发生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或离婚诉讼中; 3、债权人明知债务人从事吸毒、赌博等违法活动仍出借款项的; 4、债权人明知债务人已经大额负债无力偿还仍继续出借款项的。 所以,对举证责任有明确的要求。 实践中,有些夫妻想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来规避“被负债”的风险,这种方法是可行的,但是这份协议属于你们的内部约定,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债权人同意由男方单独清偿,否则仍可要求女方承担清偿责任。当然妻子在代为履行清偿责任后,有权依据书面协议的约定向丈夫追偿。 结语 根据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原则,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对于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夫妻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认定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标准包括债务金额、次数、用途、家庭收入等。书面协议对债权人无约束力,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妻子仍需承担清偿责任,但可向丈夫追偿。在处理夫妻债务时,建议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