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协议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收养协议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为收养协议书; 2、写明送养人、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3、写明收养的详细事项、收养时间; 4、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一、如何写收养公证书 收养公证协议书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及相互关系; 2、收养的原因; 3、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的意思表示; 4、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意思表示; 5、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 6、收养开始的时间;共同送养人、共同收养人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收养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二、抱养的孩子回来还能原谅吗 亲生父母不可以随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养的孩子,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子女须具备法定的条件: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养子女8岁以上的,应当征求其本人的同意。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三、孩子被领养亲生母亲还能要回来吗 被收养的孩子,亲生父母是否能要回抚养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征得养父母和孩子的同意或收养关系解除的,可以要回抚养权;否则,无权要回。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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