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灭火器几年过期 |
释义 | 灭火器的有效期,从出厂日期算起根据不同种类有以下划分: 1、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 2、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 3、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 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5、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6、手提式 1211 灭火器—10 年; 7、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8、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 9、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10、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 11、推车式 1211 灭火器—10 年; 1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如果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开启灭火器之后,有泄露的问题,或者表面已经明显生锈,存在了一些损伤,被开启使用过的这些灭火器,压力指针不正常或者显示在黄色或者红色区域都需要进行及时维修或更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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