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但是孩子的爸爸现在不想配合迁户口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未出具孩子户口本,得到抚养权一方可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出生医学证明,向派出所申请孩子户籍迁移。《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变动需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如果对方不出具孩子户口本配合办理,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户籍迁移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孩子爸爸不配合迁户口的情况 当面临孩子爸爸不配合迁户口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首先,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陷入情绪化的争吵中。其次,我们可以尝试与孩子爸爸进行沟通,明确说明迁户口对孩子的利益和重要性,希望他能够理解并配合。如果沟通无效,我们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了解自己在法律上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途径。另外,我们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爸爸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起诉讼来保护孩子的权益。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坚持原则,以孩子的利益为重,不断努力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通过合法途径办理孩子户籍迁移对于维护孩子的权益至关重要。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在户口变动时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若对方不配合办理,得到孩子抚养权一方可凭相关证明到孩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应保持冷静理智,与对方沟通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保护孩子权益,坚持原则并努力争取合理解决方案。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收养第二节收养的效力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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