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非本人可以查吗 |
释义 | 公积金非本人不能查。 公积金是个人的合法权益,他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看、使用和操作。 以下情况下他人可以查看公积金账户: 1、公积金账户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办理公积金相关事宜,代理人需要查看公积金账户信息才能进行相关操作。 2、法律规定需要查看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情况,例如税务部门需要查看公积金账户信息用于核算个人所得税等。 公积金有的用处有: 1、购房补贴: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补贴,如果购买了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贷。 2、住房保障:公积金可以用于住房保障,如果职工需要租赁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3、重大疾病支付:如果职工患上了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医疗费用。 4、养老保障:职工在退休的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办理公积金需要的资料是: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综上所述,除非得到公积金账户持有人的授权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人是不可以查看公积金账户的。他人未经公积金账户持有人授权不可以查看公积金账户信息。公积金管理机构也会对公积金账户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会将账户信息透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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