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深圳电动车上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的电动车需要符合新国标《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标准; 2、对于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车,深圳市的居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车备案,发放可以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 3、对于超标的电动车将不再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直接将超标车辆淘汰。 那么电动车上路的条件有哪些呢? 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四点: ①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佩戴头盔; ②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总质量不得超过55kg,额定功率不超过44W; ③电动车必须要带有脚踏板; ④如果以上要求都不符合,则证明电动车是属于超标车;如果速度和功率超过了以上所说数值,就被认定为电动摩托车,它属于机动车管理的范畴,在深圳不允许上路。 以上就是律师关于深圳电瓶车上牌新规定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具体登记办法由市公安交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二条 市公安交管部门对符合国家现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且具备强制性认证证书及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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