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船税属于税金及附加科目。 一、车船税会计科目 1.当计提车船税时,计入如下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2.当缴纳车船税时,计入如下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二、车船税会计科目依据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三、车船税征收范围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车船税的税目,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客车和货车)、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船舶(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拖拉机、电动自行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免征车船税的项目,包括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警用车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一条规定: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者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