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 刑法 规定, 逮捕 只是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 ,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 批准逮捕 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从两方面考虑解决问题:其一,如果认为该 犯罪嫌疑人 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一定适用逮捕,可以采用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等其他强制措施,然后依法定程序提出起诉意见;其二,如果犯罪情节轻微或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撤销案件。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监督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审查逮捕阶段。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二是审查起诉阶段,即审查决定是否提起 公诉 或者是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认为无逮捕的必要,并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如果你朋友 过失致人重伤罪 证据 确实充分,第二阶段仍然会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