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查院不起诉还要开庭吗 |
释义 | 一、检查院不起诉还要开庭吗 我国民诉法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多长时间内开庭,但是对于案件整个审理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一、取保候审后需要开庭吗 1、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会不会开庭审理,要看是否追究犯罪当事人刑事责任而定: (1)如果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后,就要开庭审理案件; (2)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就不需要开庭审理案件: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和义务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2、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3、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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