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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离婚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释义
    成都市离婚登记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成都市离婚登记办理地点包括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和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其次,离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双方结婚证、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
    法律分析
    一、成都市离婚登记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
    1. 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
    2. 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地址:青羊区平安巷10号1号楼15楼1501~1509
    3. 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地址:义学巷89号
    4. 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地址:沙湾路65号2-8
    5. 成都市武侯区民政局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6号
    二、成都市离婚登记办理所需材料
    1. 双方户口簿
    2. 双方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 双方结婚证
    4. 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结语
    成都市离婚登记办理地点及所需材料已列明,分别为成都市高新区民政局、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和成都市金牛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双方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双方结婚证、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此外,还需要提交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对于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当事人,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或者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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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0:3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