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产地证出口商填写要求 |
释义 | 原产地证的填写要求如下:出口商应填写出口商品的名称、地址和国别;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明确填写运输方式和路线,包括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和运输方式;填写目的地;签证机构的栏目可以留空;标注唛头和包装号;详细说明商品的名称、包装数量和种类;填写商品编码、数量和重量;提供发票号和日期;出口商需要提供声明;签证机构需做相应注明。 法律分析 原产地证出口商填写要求: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收货人名称、地址和国别;运输方式和路线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目的地;签证机构专用栏,此栏留空;唛头及包装号;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商品编码;数量和重量;发票号与日期;出口商声明;签证机构注明。 法律依据 《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第二条企业向原产地证签发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的同时,须提供并填制下列材料:(一)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原产地证注册登记书面申请;(四)《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一);(五)《含进口成份产品工工序成本明细单》(见附件二);(六)《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授权书》(见附件三);第一申请企业允许授权三名申领员。 该内容由 杨伟雄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