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变股权需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债权变股权需要注意: 一、要选好债务人。 二、对选好的债务人的逐笔负债进行分析,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债权作股权转换。 三、转股后的负债部分与其它部分负债应分开。 一、股东退出后需要承担责任 需要承担退股前的债务。如未在退股前签订退股协议,则将承担债务责任的风险。签订了退股协议,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退股协议是退股人请求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的书面依据,也是公司进行变更登记的必要文件。退股协议是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退出公司,不再享有股东权益而同公司签订的协议。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没有退股协议书,股权转让之前所产生的债务,退股人仍将会承担赔偿责任。确认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承担退股后公司所产生的债务,保障退股人的权益;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他人,退股人不再承担退股前公司所负债务。 二、公司破产的条件及要求 公司破产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也就是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所负债务。 三、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有什么法律风险 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包括: 1、公司负债风险; 2、债务转让法律风险; 3、现有债务转让的法律风险; 4、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5、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人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在实践中,股份转让人的债务主要是资产担保债务,存在未决诉讼和仲裁纠纷、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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