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纠纷中举证问题主张方败诉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举证困难,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证人证言,以及约定合同时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告方在举证时,首先应该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 2、纠纷前规避风险亲友之间,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对此以下几点建议: (1)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应该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 (3)如果发现对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发生困难,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 (4)合同履行期间,也要及时关注对方的动态,并留下相关证据; (5)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约,以此来规避潜在的道德风险。若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亲友之间口头约定金额较大的借款合同,如果碍于情面仅进行口头协议,又缺乏第三人在场,最好能够妥善保存好银行提供的各种票据,尽量避免使用现金支付。如果承诺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在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代为履行相应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即使没有签订保证合同,承诺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