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取决于其债务的原因。如果一方无法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和离开或分居,分居期间为生活或法定赡养、赡养义务或疾病治疗而承担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支持的法律义务。法律还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一方从事经营所承担的债务,其收入不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