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税征收对象有哪些? |
释义 | 房产税征收对象有各类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即房屋。房产税按年征收,由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分期交付,产权未确定或房屋使用者非产权人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一、苏州房产税征收标准 就目前而言,我国仅仅是在部分地区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征收。而当前主要的试点城市就包括杭州、上海和重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二、厂房出租要交什么税 厂房出租要交的税有以下几点: 1、营业税,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附加税费按营业税税额计征; 2、房产税,按12%的税率征收; 3、土地使用税,根据所处地段年税额每平方米4至6元; 4、印花税,根据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税收特点有以下几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房产税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三、重庆三无人员房产税征收标准 重庆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有两种,一种是从价计征,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百分之一点二。一种是从租计征,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百分之四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