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后客户如何办理索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认清权益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切了解保障事项:保险的有效期限,保险责任,保险免除责任和保险金给付办法等。 二、及时报案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般为出险后7天内),先联系保险代理人,然后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可电话报案或直接到保险公司报案)。投保人在报案时应说明如下内容: A: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被保险人出生年、月、日) B:投保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单号码 C: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原因及损害状况,被保险人现状 D:报案人的联络方法。 三、收集证明 四、注意给付时限 理赔部人员收到索赔申请书并点收齐全所需的证明材料后即可进入核实事故办理给付的过程。 对于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保险责任明确的申请件,一般在证明收集齐全后,保险公司应于规定的时间内给付。 五、领取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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