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当然,可能导致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的原因远多于上述列举的情形。 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都有哪些 购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形包括:1、出卖人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等资格证书;2、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3、买受人没有作出有效承诺。 合同法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已废止,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1、不具备两方订立合同的当事人;2、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事项并未达成一致;3、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式订立合同,也未履行主要义务。 保险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1、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主要事项并未达成一致;2、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3、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未落款或者未履行主要义务。 担保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担保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1、合同没有相对方,或具有相对方,但存在一方以上不具订立担保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不真实,或无法达成协商一致;3、合同订立形式、程序违反法律规定;4、担保合同不成立的其他条件。 担保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担保合同不成立的条件有: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4、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保证人可要求撤销或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不承担民事责任。5、主合同有效而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主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保证人有过错的,保证在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