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车位开发商如何卖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车位开发商如何卖 无产权的车辆,开发商可以卖,开发商可能和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并且开发商需要告知买方车位没有产权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被骗买到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停车位怎么办 按规定,买停车位要先确定车位的产权年限,具体如下: 1、商用地下面建设的停车场,车位产权年限与土地性质一样为40年。 2、住宅用地下面建设的停车场,有70年的产权年限。 不过,我国法律又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所以其实租赁停车位签订协议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 因此,业主被骗签了50-70年租约,并且停车位已经超过20年使用期限,对方属于欺诈,业主可以主张赔偿,而且可以请求双倍赔偿。 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起诉: 1、先写份起诉状,写明要求对方双倍赔偿损失; 2、去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一并提交租赁协议等证据,确定自己的主张; 3、起诉状被受理,提交诉讼受理费,拿到受理通知书后,按通知等待法院确定开庭时间; 4、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法院可能会按撤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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