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体土地上房屋强拆可以,但强拆需要满足该房违背政策规定的前提条件,同时强拆程序必须合法。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由房地局作出裁决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拆。 一、非法强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关于强拆的补偿标准,法律暂无明文规定,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予以确定。 如果提起非法强拆补偿: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拆是什么意思? 强拆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强制拆迁应怎样处理? 遭到违法强拆时,被拆迁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1、提起确认违法强拆的诉讼。如果对方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没有进行事实认定,就进行了肆无忌惮的强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强拆行为违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2、提起国家赔偿之诉。当确认了强拆违法以后,被拆迁人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